全面取消已抄报税证明,你觉得还远吗 ?

2019-10-21
吴会计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京国税函〔2018〕1号通知中明确,正式取消《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的开具。

也就是说北京市范围内的销售方在面对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处理时,不用再开具已抄报税证明。
再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北京税务认为,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已经实行了对增值税发票状态全国范围实时可查,这张证明其实已经变得可有可无。


确实,特别是目前全国各省都在陆续上线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更是实现了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异常发票查询等,对发票的全流程进行跟踪,了解发票状态变化,解决了企业间发票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企业间涉票争议。


在此情况下,纳税人已经完全不用凭借一张已抄报税证明来判别丢失专用发票的状态了,北京税务局已经做出了表率,其他地方应该向北京学习,尽快取消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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